湖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39号提案《关于澧水保护立法提案》转来我厅。经研究,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澧水保护立法的必要性。澧水属长江流域洞庭湖水系,依法开展澧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沿江两岸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澧水保护立法是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习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的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长江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的实施、对湘江流域的治理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资江保护条例》由邵阳、娄底、益阳三市进行协同立法,取得了一定经验,对保障资江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开展澧水保护立法十分必要。
二、关于澧水保护立法工作的建议。地方立法权在地方各级人大,规章的制定权在省人民政府。每年,省人大、省人民政府都要召开专题立法项目确定会议,如能将澧水保护立法列入地方立法项目,我厅将积极参加并推动地方水事立法工作。由于省级层面立法资源有限亚美体育,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亚美体育下載建议参照《资江保护条例》协同立法模式亚美体育,由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常德市等市州进行协同立法,在立法过程中,我厅将密切关注,加强业务指导,助推《澧水保护条例》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