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省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文件部署要求,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会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1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23年前三季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完成招标投标全过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项目范围。本次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范围包括:房建市政、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田基本建设、机电工程等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治理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的、在9月30日前完成招标投标全过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营主体通过线索反映渠道提交明确证据的投诉项目。
(二)项目和专家抽取情况。2023年10月17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投标企业、行业协会等方面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下,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对2023年前9个月全省房建市政、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田基本建设共2810个工程建设项目,按照12%的比例,随机抽取了337个项目(含348个标段);经营主体通过专项治理线索反映渠道提出投诉项目2个,共339个项目作为专项治理抽查项目。同时,随机抽取对应领域专家19人。专项治理抽查项目已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告。
本次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内容包括: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和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等四个方面。
重点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见《通知》。
1.磐石冶金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项目。该项目由磐石启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磐石市金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和联合体要求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2)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评标专家详细评审打分情况表。
2.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诚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管。
(4)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联合体应全部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中标单位未写明联合体成员,并未加盖公章。
3.吉林省长春净月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管。
(2)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4.吉林乾安泥林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布展及配套工程项目。该项目由乾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招标,吉林省晏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1)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和联合体要求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3)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评标专家抽取表、中标结果公示、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工作报告等内容。
5.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项目(二标段)。该项目由靖宇县宏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6.吉林梅花鹿种源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种公鹿站建设)设计招标项目。该项目由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7.永吉县万昌镇“古村新生”村容村貌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由永吉县万昌镇人民政府招标,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1)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构成部分不符。
(2)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评标专家详细评审打分情况表。
(3)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不在给定分值内进行打分,对不符合业绩查询要求的中标人业绩予以加分。
8.东辽县排水系统修复与改造工程项目(二标段)。该项目由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通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2)中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同时未附投标报价编制人委托合同等材料。
(3)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对未附企业业绩的中标人予以加分。
9.松原市沿江泵站及出水管线工程、哈达大街雨水管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由松原城乡建设投资集团城投实业有限公司招标,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无实际内容。
(2)本招标项目二标段个别评标专家在其他评分因素评审中,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给定分值进行打分。
10.吉林省农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农安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招标,吉林省德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标段、十五标段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优惠条件”“服务承诺”分值设置不合理。
(2)本招标项目一标段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进行打分。
11.乾安县酒精厂区块66KV输变电工程项目。该项目由乾安县清洁能源产业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易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招标文件设置的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年限要求存在“量体裁衣”嫌疑。
(2)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分值设置不合理,未设置人员基本要求。
(4)个别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打分。
12.吉林省舒兰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二次)项目(三标段)。该项目由舒兰市畜牧业管理局招标,中擎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舒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2)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中标单位企业业绩进行打分。
13.松发前程小区住宅、商业电力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由松原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红日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城晟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未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规定;二是未明确发包人要求;三是设计业绩未落实业绩查询规定;四是工期不符合招标项目批复文件,招标条件核准表的开、竣工时间。
(3)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认证体系”评分项上,未能客观公正地对投标人进行打分。个别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投标人优惠条件进行打分。
14.延吉市西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该项目由延吉市公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延边宏远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一是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全过程咨询业绩得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二是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未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15.东丰县城西城区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2023年工程)项目(一标段)。该项目由东丰县城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东丰县城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代理,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16.双辽市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双辽市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招标,双辽市宏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双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中标单位不符合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性质和查询要求的业绩予以加分。
17.梨树县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项目。该项目由梨树县生态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中标单位不符合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性质的业绩予以加分。
18.珲春林业有限公司防川边境观光木栈道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长白山森工集团珲春林业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代理,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监管。
个别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无项目经理业绩的投标人予以项目经理业绩加分。
19.敦化市滨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勘察)项目。该项目由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敦化市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不符合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项的投标人予以通过。
20.吉林延吉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由延边鸿港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监管。
个别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打分。
21.和龙天沐皇家温泉建设项目装修、弱电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延边州讷殷文化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中聚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和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进行打分。
22.白城市城市小区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该项目由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23.白城市辽吉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由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24.镇赉县“钢琴岛”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招标,白城市中泰正信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管。
(2)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招标人代表具有评标专家相同标准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25.吉林省白城市2021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项目。该项目由白城市中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26.大安市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2023年监理工程三标段项目。该项目由大安市普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赢胜工程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27.抚松新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抚松国有投资城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28.抚松县长白山农特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项目由抚松长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分值构成等未执行全过程咨询招标相关政策规定。
29.靖宇县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管线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由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招标文件设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和业绩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2)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未能准确引用监理信用评价管理规定文件;二是评标办法未能准确执行全过程咨询招标和“优质优先、优质优价”相关政策规定。
30.吉林省舒兰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施工五、六标段项目(五标段)。该项目由舒兰市畜牧业管理局招标,吉林恒瑞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舒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招标文件载明系统原因无法上传图纸,要求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造成投标人数量、名称信息泄露嫌疑。
31.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维修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船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吉林省翰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32.舒兰市朝阳大桥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由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启联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舒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办公室监管。
33.永吉县口前镇第一小学校新建教学楼和改造文体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监理项目。该项目由永吉县口前镇第一小学校招标,吉林中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34.四平市海绵城市重点示范片区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一、二标段项目(一标段)。该项目由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中标单位不符合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性质的业绩予以加分。
35.四平市绿色智慧停车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四平市晟达城市公共设施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四平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管。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办法中勘察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未落实业绩查询规定。
36.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资料等。
37.梨树县人居环境整体改善建设项目二期—市政工程部分项目。该项目由梨树县生态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中标单位不符合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性质的业绩予以加分。
38.松原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该项目由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吉林九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1)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项目经理资格条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企业业绩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39.松原市城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该项目由松原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兆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缺少投标人监理报价的相关要求及投标人报价所需的招标项目基础资料。
40.乾安县老城区支路改造项目。该项目由乾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41.吉林省扶余市智慧水务工程项目。该项目由扶余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招标,吉林省稳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扶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未能准确执行入吉企业参加投标相关政策规定;二是未能准确执行投标人参加投标信誉要求;三是未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规定;四是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扣分分值设置不合理;五是未能准确落实业绩查询规定;六是发包人未提供项目的基本要求。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合同收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42.国网吉林松原长岭县供电公司调度控制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岭县供电公司招标,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2)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招标控制价,招标人造价咨询机构未盖章。
43.长岭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一体化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由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吉林省鑫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未能准确执行入吉企业参加投标相关政策规定;二是未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规定;三是招标文件既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又有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四是评标办法未落实业绩查询规定;五是评标办法企业业绩未明确量化业绩数量、得分;六是未提供发包人要求。
44.长岭县莱薰东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该项目由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未能准确执行入吉企业参加投标相关政策规定;二是评标办法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未落实业绩查询规定。
45.集安市边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项目。该项目由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招标,吉林省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46.柳河县集中供热“一城一网”项目—热源扩建及一次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由柳河县利民供热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佳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柳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业绩年限要求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47.2023年安图县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由安图惠科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瑞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中标人通过资格审查。亚美体育官方
48.年产12万盒病原体检测试剂盒多种单克隆抗体试剂产品项目7号楼、8号楼净化装修工程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分值设置不合理。
49.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工程)监理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未落实业绩查询规定,并且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一致。
(2)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与简历表中填报业绩不一致。
50.长春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监理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监管。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未落实业绩查询规定。
51.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净月区工程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吉林省国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管。
52.农安县公安局新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该项目由农安县公安局招标,吉林省省投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缺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内容。二是招标文件载明非本招标项目和非本招标公司的招标内容。
53.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赛药业国际产业园质检办公楼B区装修项目。该项目由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吉林省金田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评标专家委员会招标人代表无授权委托书及证明其与评标专家相同标准的专业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54.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净月大街改扩建工程(含下穿隧道)(金惠街以北168m-橙桔路以南167m)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管。
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55.新安小学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农安县合隆镇中学招标,吉林省省投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56.东辽县2019年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供热工程(二)锦绣龙城供水项目。该项目由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招标,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代理,东辽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监管。
57.靖宇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靖宇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招标,胜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58.靖宇县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由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省中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靖宇县水利局监管。
59.南关区2023年市政道路小修工程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监管。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未落实业绩查询规定。
1.永吉县县道河双线大岗子至双河镇道路工程项目。该项目由永吉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百隆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永吉县交通运输局监管。
2.通化县2023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改建项目(危桥改造部分)。该项目由通化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招标,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通化县交通运输局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泄露评标专家信息。
3.敦化市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程项目。该项目由敦化市公路管理段招标,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敦化市交通运输局监管。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亚美体育app,违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4.长春市九台区2022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023年续建)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局招标,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公路管理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泄露评标专家名单。
1.白山市五道岔河和七道岔河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由白山市河道管理处招标,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白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2.万科松花湖度假区西沟水库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吉林市铭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水利局监管。
3.2023年度前郭县松嫩堤防主城区段及八郎段堤顶防汛路面修复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前郭县河道堤防管理站招标,吉林省元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松原市水利局监管。
4.和龙市海兰河太兴村至光东村段清淤疏浚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和龙市水利局海兰河灌区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吉林省正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利局监管。
5.敦化市牡丹江人行交通悬索桥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由敦化市新型城镇化水生态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利局监管。
6.公主岭市范家屯涝区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公主岭市农村水利管理总站招标,吉林省龙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水务局监管。
招标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施工招标报告书、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招标公告网站截图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1.2022年白城市洮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二至二十三标段)(十三标段)。该项目由白城市洮北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恒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2.2022年吉林省永吉县万昌镇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九标段)。该项目由永吉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冠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房身村百村提升示范村建设项目(三标段、四标段)。该项目由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人民政府招标,吉林润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松原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具体人数(招标人代表0-1人,专家4—5人)。二是要求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把报名截图发送至招标公司指定邮箱。
4.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该项目由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松原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5.吉林省乾安县2022年乾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乾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松原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1)十四标段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投标报价汇总表、施工组织设计汇总表、详细评分汇总表无评委签名。
(2)十七标段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形式评审汇总表无评委签名。
6.吉林省乾安县2022年赞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乾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代理,松原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1)一标段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招标人代表委托书。
(2)十标段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招标人代表委托书。
7.龙井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二)(六标段)。该项目由龙井市农业农村局招标,吉林省九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监管。
8.龙井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一)(二标段)。该项目由龙井市农业农村局招标,吉林省九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监管。
9.吉林省德惠市2022年布海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该项目由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10.吉林省农安县2022年巴吉垒镇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1-15标段)(一标段)。该项目由农安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招标,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农业农村局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投标报价得分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规定。
11.吉林省农安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吉林省农安县2022年青山口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农安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招标,中招亿联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农业农村局监管。
主要管理人员在长岭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三标段)和2022年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永发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六标段)任职。
12.吉林省农安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吉林省农安县2022年农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吉林省农安县2022年伏龙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农安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招标,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农业农村局监管。
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中标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农安堡村配电工程-电气工程(变电)、农安堡村配电工程-电气工程(配电)、农安堡村配电工程-电气0.4KV、九标段-施工临时工程投标价均超招标文件中各单位工程控制价。
13.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22年永发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吉林省汇泓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监管。
中标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在长岭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三标段)任职。
1.吉林师范大学重大设备贷款项目(十二)(二次)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师范大学招标,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吉林省商务厅监管。
投标人吉林省力合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恩邦科技有限公司称所投设备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所提供设备宣传资料中对于招标文件中所列*5、支持4096阶灰度光刻;*6、ECM灰度面型补偿功能等重要条款(参数)的支持无法证明,未见专家质询及投标人书面回复。
2.便携式关节臂测量机项目。该项目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吉林省商务厅监管。
专项治理中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条件是否合理,待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依规确认后,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发展改革委。
1.四平市梨树县霍家店街道岫岩村“百村提升”项目(一标段)。该项目由梨树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梨树县乡村振兴局监管。
2.梨树县2023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第十二标段)。该项目由梨树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梨树县乡村振兴局监管。
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批复文件、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
(一)吉林省水利厅废止了《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吉水建管〔2017〕638号)、《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试行)》(吉水建管〔2017〕639号)、《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建管〔2003〕356号)和《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建管〔2003〕516号)。废止原因分别为:一是保持地方政策条款与水利部发布的法规相一致。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再要求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三是上位法规已经废止。
(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整了《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调整原因是:进一步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创造更加公平开放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依据全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招标投标项目涉及的有关方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由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对本次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招标项目地方监管部门,分口约谈,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补齐短板。整改情况在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和地方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布,并报送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由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督促依规严肃处理本领域专项治理发现的存在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违规开展招标代理活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泄露招标投标活动秘密,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能、招投标档案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等问题。并由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充分,处理要公正(见附件样式)。处理处罚情况于2023年12月29日前在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发展改革委。
(三)由省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对本通报中存在问题的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下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重点监管对象,列入执业记录;对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能的评标专家暂停抽取使用。
(四)由省级行政监督部门结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际,确定本领域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不能“零报告”。对“零报告”的领域在全省通报。
(五)本通报存在问题的项目信息、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以及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或地方行政监督部门做出处罚信息,推送公安部门建立的招投标行为预警系统。